张磊律师,咨询电话:15012777310,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网络技术犯罪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,张磊律师从事法律行业7年,办理案件数百件,尤其擅长刑事、房产、合同方面案件。张磊律师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,秉承踏实做事、诚实做人,认真负责的态度,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。2014年9月于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实习,协助主任律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,其中有某商业银行行长受贿案、某镇镇长受贿案,并办理了离婚案件、交通事故案件以及提供非诉法律服务(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、代写法律文书等);其中代理过多起英大泰和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案件。2016年3月份在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执业,主要负责代理珠海双喜电器有限公司、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件的诉讼服务活动(包括执行阶段),期间代理过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件、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仲裁案件,某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等诉讼案件;同时参与制作关于投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的标书,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委托,对购买房产前做购买前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、审核修改合同等非诉法律服务。2017年3月份主要负责代理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,期间代理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、股权转让纠纷案件,交通事故纠纷等,参与办理过私募基金业务。2018年3月份在湖南高泽律师事务所,主要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、民事案件等。2018年度节选参与如下办理了如下案件:1、办理了睢某某与湖南口味王集团名誉权纠纷案,代理被告睢某某的超市依法出庭参与诉讼,最终原告撤诉,代理被告一方不承担侵权责任。2、办理了郭某某诉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纠纷、行政赔偿纠纷一案,作为原告代理人一审判决,确认被告某街道办事处行政行为违法,并由被告向原告作出一定数额的赔偿。3、为陈某某依法提供涉嫌诈骗罪侦查阶段的法律服务,经过会见了解情况后,与侦查机关有效的沟通,提出了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书,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成功取保候审。4、代理曹某某与杨某某、某电信支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,经过庭审、庭后有效沟通,双方最终达成调解,被告履行了全部赔偿。5、代理陈某某与肖某某、新环境房屋中介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作为被告陈某某的代理人,原告主张被告赔偿16**10元,经过庭审双方质证,当庭发表代理意见,法官基本上采纳了代理人的意见,最终判决被告承担954元的赔偿责任。 6、先后与其他律师协同参与了叶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、王某某涉嫌电信诈骗案、周某某涉嫌非法拘禁案、乔某某涉嫌诈骗案、李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、丁某某涉嫌提供、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工具、程序案的会见、阅卷后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工作。2019年12月份至2021年11月份在广东简道律师事务所执业,合伙人律师。